台灣發放消费券不准換現金 套現商家将受处罚
中新網11月19日電 据台灣《结合晚报》报导,台政府估计来岁一月十九日就發放公众消费券,“經建會主委”陈添枝夸大,消费券不克不及拿来換現金,至于消费券套現的商家,若是過後被查到,将玄關門,有支票借款,惩罚,本日(19日)晚間各“部會”协商後罚则应會出炉。陈添枝暗示,根基上消费券不许換現金,如许振兴經濟及刺激消费的结果比減肥酵素,力强。
陈添枝说,将来稽察事情交由财務部分去做,就像一般稽察逃漏税或其它税務問題同样的稽察方法,稽察商铺不稽察小我,并且是發明有問題的時辰,過後才去稽察。
台财務部分副主管曾铭宗说,若是商家被查到与一般公众通同,操纵消费券套呈現金,會有惩罚,但怎样罚?罚金有多重?得等下战书開會协商再订出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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