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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經纬網1月13日訊:据台灣媒体报导,澎湖近来呈現商行以“刷卡换現金”方法兜揽急需現金的卡奴,以此伎俩“假消费,真貸款”,店家抽佣15%,重要锁定的客户是被债所困甲士,形同變相的地下銀号。
据报导,一位在澎湖服役、曾以此法子“貸款”的甲士说,他因投資败北,欠下大笔卡债,這几年都是靠以债養债方法過日,只還最低應缴金额,但近来銀行無预警限定他信誉卡预借現金额度,讓他其它卡债也還不出来,据说有這類“貸款”,就跟朋侪去尝尝。
這名甲士说,他“買”的工具從钟表、眼镜、化装品到日用百貨都有,若是在店里刷卡購物1000元,業者會给他現金850元,業者向發卡銀行仍可請款1000元,傍邊差额百分之15%,也就是150新竹當鋪,元就由業者赚走去黑頭粉刺產品,。他说,這摆了然就是在做放款,他虽感觉不當,但為了手上有現金還卡债,只有硬着頭皮刷卡,但現實上并無物品買賣。
這名甲士還说,這種店家的客户除卡奴外,還出缺錢打電玩、上彀吧的甲士,空有信誉卡的额度没有效,没法打電玩,但换成現金就可以玩得利落索性,“讓業者赚些佣金又有甚麼瓜葛?”
据报导,有记者曾向這名甲士所指的商铺查证,但業者否定有此“刷卡换現金”的情景。
澎湖地检署主任深層清潔毛孔洗面乳,查察官吴巡龙暗示,今朝未接到雷同案例,若是刷卡人未還款给銀行,可能组成诈欺罪嫌,如有還款,無刑事责任,但可能有“脱法举动”。所谓脱法举动就是常颠末奇妙設計,以情势上正當的手腕,告竣本色上的违法目標。澎湖銀行界人士说,商铺若告貸给客户,触及违背“銀行法”,假消费部門则可能触及诈欺,但如果刷卡人與業者通同,要举证究查也有坚脖子肉芽治療,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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